河南一位女子在网上招租被骗20万,我们如何才能避免自己被骗?

2024-05-20 01:07

1. 河南一位女子在网上招租被骗20万,我们如何才能避免自己被骗?

河南的一位女子在网上招租被骗了20多万元,在生活中作为成年人,在想要避免自己被骗时要知道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这个女子也是因为轻信了对方说的话,所以才导致这个女子被骗了20多万元。在经过事情了解以后才得知原来这个女子在58同城上发布了个人的一手房源,想要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也是因为通过这个平台,一个陌生的男子找到了这个女子的联系方式。
在和对方联络了一番以后,才得知对方是想要租女子的房子,可是在加了对方的微信以后,男子并没有说出自己想要租房子。而是和女子闲聊了起来,表现出特别关心女子的样子,时不时的就给予女子一些安慰。让女子觉得这个男子是一个非常善解人意的人,也正是因为对方说话的时候,总是能够说到这个女子的心坎里面去。女子就对对方已经放下了警惕,当对方在说到自己是做证券投资生意的。
女子手上也是有一些先前想要进行投资,在经过对方的一番介绍以后,女子就开始往男子发的链接里边儿进行转账。女子是因为想要把自己的房子能够早一点租出去,才点开了男子发的链接。可是当女子在点开链接以后,往里面投了5万块钱,过后女子询问该男子钱为什么取不出来的时候,男子则表示可能是由于女子投资的钱比较少。所以其他的钱款还取不出来,随后女子想要把之前投的5万块钱赚回来,所以又往里边投了10多万,总投资多达20多万元。
事后女子在经历过这样的一些事情以后,总觉得自己好像上当受骗了,所以就报警解决。对于这一个女子也主要是因为太贪心才造成这个女子被骗,在生活中千万不要随随便便的相信陌生人。一旦出现给陌生人转账的事情,也应该有所警惕,不要相信对方,也不要随随便便的点开陌生的链接。

河南一位女子在网上招租被骗20万,我们如何才能避免自己被骗?

2. 河南一位女子在网上招租被骗20万,我们如何才能避免自己被骗

在河南一位女子在网上招租被骗20万,看到这种情况就应该学会怎么避免自己被骗。

现在虽然我们的社会已经逐步安定了,但是仍旧存在很多违法犯罪行为,很多人他们不选择走正路,而是选择在网络上进行诈骗,因为他们觉得这种方式是不累的,而且来钱也是非常快的,其实这种行为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被这种网络诈骗所骗到非常多的钱,所以我们应该去避免自己被骗。

在河南有一个女子她在网络上招租被骗了20万,她在网络上被骗其实就属于一种电信诈骗的行为,我们想要避免自己被骗,首先就是一定要丰富自己的网络诈骗知识,了解到哪些行为其实是在骗我们,应该及时的去发现,让骗子没有办法有机可乘,还有就是一定要在手机上下载国家反诈APP这个软件,因为在很多时候它是可以帮我们有效的拦截诈骗电话的。我们平时应该多看一下那些其他人被骗的案例,从中去吸取一下教训,了解骗子到底会有什么样的手段,这样才可以让我们在自己真正遇到的时候可以避免被骗。我们在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一定要积极的和身边人去沟通,这样就算我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诈骗行为,但是身边的人也一定会有机智的人,这样我们才可以避免自己被骗,因为这种大额的财产损失虽然被骗了之后我们可以报警,但是全款追回来的几率是非常小的。

想要避免自己被骗,就一定要丰富自己的知识,让自己了解到其他有关内容,这样才可以避免让其他人用一些诈骗知识把我们绕进去,我们应该去吸取其他人身上的教训,避免当我们自己真正碰到的时候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

3. 郑州女子网上招租觉得对方很有文化被骗20万,她是如何被骗的?

现实中骗子的身影无处不在,特别是在网络之上,很多骗局往往披着伪善的外衣使得一些相关的受害人被蒙蔽了双眼,一步步的陷入对方所设下的陷阱,最终导致自己人财两失。

近日网上曝光了郑州的一名女子刘女士遭遇到了一件令人相当气愤的事情,原来刘女士在遭遇骗子诈骗导致她20多万人间蒸发。
刘女士拥有一套空余的房子挂在网上招租,在此之间也有一位租客通过电话打听房子的情况,令人诧异的是这名男子显然没有提及租房子的事情,而只是一心想着跟刘女士交个朋友,因此两人也在网上相谈甚欢,大家彼此之间都觉得相当投缘,所以就加了好友。

往后租客也时不时发来信息找刘女士聊天,并且敞开心扉向对方诉说了自己生活的不如意,两人在生活当中有过太多的相似经历,也让刘女士心里突然破防,加上两人长时间的沟通交流也让刘女士觉得对方是一个特别有文化的人士。

此时的刘女士已经完全放开了戒备,这名租客期间也声称自己是负责证券技术人员,声称可以通过摸索一些漏洞来赚钱,第一次也让刘女士投入5万收益赚了4000块,如此利好的一个赚钱手段也让刘女士如获至宝,紧接着这名租客也积极的怂恿刘女士投入更多的资金,为此刘女士又往账户里陆陆续续投入了15万,当看到自己的投资收益日益增长,刘女士也迫切希望将交易额提出,但是最终才意识得到自己已经掉入了一个骗局,最终也是报警处置,但是对方租客已经联系不上。
其实刘女士从一开始就已经慢慢的掉入对方所设下的骗局当中,她所被骗走了20多万块大多数都是借贷的,这也让她瞬间人财两空。所以在此也提醒各位网络交友需谨慎,特别是涉及到一些金钱交易方面的敏感信息,我们一定要及时的打起十二分精神,坚决杜绝被骗子留有可乘之机,毕竟天下并不会如此容易的掉下馅饼。

郑州女子网上招租觉得对方很有文化被骗20万,她是如何被骗的?

4. 河南一女子网上招租觉得对方很有文化被骗20万,这件事给予我们什么警示?

相信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都有过在网上租房或者是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的经历,在网上,我们总会找一些招租平台或者是一些出租平台来帮助我们发布一些招聘信息和寻找一些招租通知。其中很多人使用的就是某八同城这个网站,但是从2017年来,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告发这个网站上的某些招聘信息和虚假的招聘信息,以及上面所存在的危险。所以官方和相关机构在这个时候对于这些招聘平台进行管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河南一名女子在该平台上发布了有关于招租的信息过后就没想到遇到了一个骗子,但是在和骗子交流的过程当中,这名女子并没有发现这个骗子说话漏洞百出,而是认为对方是一个非常有文化的人。根据记者的调查,我们可以发现,这名女子在和骗子交流的过程当中使用了很多的专业词汇,但是这些专业词汇在使用的过程当中也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如果这名被骗的女子在这个时候能够提高警惕,并且思考一下这些话语当中存在的漏洞,那么很有可能就不会出现受骗的情况。

根据警方发布出来的聊天记录我们可以看到,骗子一口一个专业词汇,很多有关于证券的漏洞也是无时无刻不再提起这个话题。所以在这一方的强烈攻势之下,被害女子目前已经损失了20万左右。当这名女子反应过来被诈骗了之后,第一时间就是立刻报警,但是警方在这个时候,虽然可以对她进行法律援助,但是想要把这名女子被骗的所有金额全部都追回来也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

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还是非常多的,我们在和他人交流的时候也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一定要让自己的警惕心保持在一个非常高的水平,一定不要因为他人的花言巧语而轻信了他人的诈骗从而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

5. 女子网上招租被骗20万,遭遇网络诈骗怎么办

一、女子网上招租被骗20万
近日,河南郑州,刘女士有套房子挂在58同城上招租,不久有位租客很感兴趣两人便加了好友,偶尔聊天分享生活,言语中刘女士觉得对方很有文化。
不过,房子还没租出去,对方分享了个钻漏洞的好机会,刘女士贷款18万总投入20万参与,可没想到竟是一场骗局。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对于该平台上租客的账号信息,58同城客服回应:后续有专人沟通。
二、遭遇网络诈骗怎么办?
遭遇网络诈骗后,当事人可以:
(一)当地报案。因为网络欺诈涉嫌犯罪,第一步肯定要带齐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商品网页等,打印好,提供书面文件),到网监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报案(最好是区一级公安部门,派出所基本无相应警种),立案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侦查和处理。
(二)披露经过。网上交易保障中心等专业网站,作为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不是国家执法机关,没有执法权,仅能起到信息披露的作用,即通过发布您的投诉信息,帮助更多的网友避免上当。投诉信息可以教育消费者,起到事先警示预防的作用,所以您在这类网站发布投诉信息对广大网友是有价值的。
(三)寻找同案受害者。因为网络欺诈多为小额交易,且涉及众多执法部门(公安、工商、电信管理局等)和业务机构(银行、第三方支付企业、电信、互联网服务商等),又加之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破案成本高,解决难度较大,建议网友通过寻找相同境遇者,采取集体报案的形式,能够引起警方重视,解决成本也低。
三、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女子网上招租被骗20万,遭遇网络诈骗怎么办

6. 男子租房遇骗局 网上悬赏5000元抓骗子

于先生在网上悬赏5000元,追查骗了他的杨某
3月8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重金悬赏找人!希望北京的朋友帮忙‘人肉’一个骗子,如果能找到他的现住址,给予1000元酬谢,如果能帮忙抓住此人,则给予5000奖励”,并附上了“骗子”杨某的照片、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记者联系到该网友于先生,他表示,杨某长期在回龙观、龙泽、朱辛庄这片伪造房本信息、证件、合同等,进行租房诈骗,去年10月,他曾被骗了将近两万元。
于先生回忆称,2015年10月,他在某租房网站上看到昌平朱辛庄小区的房源信息,随后给一位中介经纪人打电话约好6日晚上看房,但在下午接到了杨某的电话。杨某告诉于先生,他是该中介经纪人的一位朋友,手上刚好有套房要出租。在小区见面后,杨某表示自己是二房东,并向于先生出示了他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本复印件以及房主的身份信息。
于先生表示,去年10月7日上午,他与杨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付给杨某押金2700元及半年房租16200元,共计18900元。不过,等搬家时于先生发现杨某突然失联了,打电话一直关机,他通过物业联系到该房真实房主才得知,杨某给房主交付了1000元保证金,声称要租此房屋,并拿到了房屋钥匙。
随后,于先生给之前联系过的中介经纪人打电话,得到的回复是,“不认识这位姓杨的,网上发布的信息都是真实的,该小区内确实有出租房源,由于那天房东不在,所以没联系他去看房。”
事发当天下午,于先生和该房的真实房主一起去霍营派出所做了笔录,但追查骗子没有进展。
2015年11月底,于先生将自己的受骗经过发布在某论坛的回龙观板块和微博上,论坛的一位网友回复称,“他最近正打算租杨某的房子,地点在领秀慧谷(楼盘资料业主论坛)小区。”和该网友商量后,于先生决定去出租房内堵杨某,并联系了派出所的民警,但在民警到来前杨某伪装逃脱了。
这次经历让于先生意识到,发动网友“人肉”杨某可能会起到一定作用,“毕竟网络传播快,看到的人多一些,信息可能也多一些。”于先生对北青报记者称,“我现在想找到他不是想要回钱,只是想把他送到派出所,接受法律的制裁。”
昨天下午,霍营派出所的民警向北青报记者证实,于先生确实向他们报过案,但现在警方还未找到杨某,“我们也希望能快点找到他,找到人了解他的主观目的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

7. 我在网上被骗了二万元

公安局报警,已经构成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我在网上被骗了二万元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